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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去遠百的威秀看了「七日之癢」
感覺.....還不錯看拉
還蠻好笑的  有時又有點無厘頭
反正不用錢的  加減看


不過劇情倒是還蠻讓人省思的...
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阿
為了年紀到了而結婚?
為了愛而結婚?
為了有個名份而結婚?
為了不讓每個人懷疑是gay?
怎麼想也想不到答案
也許時候到了  我就會知道了
現在想破頭  好像也沒什麼用....


老人家有一句話:「選來選去選到賣龍眼的」(台語)
這句話真的對嗎  真的有它的道理存在嗎
也許  可能  有吧.....
但是越想避免  會不會又偏偏遇到
人生就是這麼神奇的東西


對與不對  只在一線之間
要怎麼選擇  也只在一念之間
選自己所愛  愛自己所選
也只能這樣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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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qvi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