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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去遠百的威秀看了「七日之癢」
感覺.....還不錯看拉
還蠻好笑的 有時又有點無厘頭
反正不用錢的 加減看
不過劇情倒是還蠻讓人省思的...
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阿
為了年紀到了而結婚?
為了愛而結婚?
為了有個名份而結婚?
為了不讓每個人懷疑是gay?
怎麼想也想不到答案
也許時候到了 我就會知道了
現在想破頭 好像也沒什麼用....
老人家有一句話:「選來選去選到賣龍眼的」(台語)
這句話真的對嗎 真的有它的道理存在嗎
也許 可能 有吧.....
但是越想避免 會不會又偏偏遇到
人生就是這麼神奇的東西
對與不對 只在一線之間
要怎麼選擇 也只在一念之間
選自己所愛 愛自己所選
也只能這樣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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